郭美美

微博炫富女孩郭美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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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美玲,微博昵称“郭美美baby”湖南人。2011年6月20日,郭美玲在网上公然炫耀其奢华生活,并称自己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而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。6月22日中国红十字会称“郭美美”与红十字会无关,新浪也对实名认证有误一事而致歉。

郭美美微博炫富事件经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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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6月20日,认证身份为“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”的新浪微博博主“郭美美Baby”在网上公然炫耀其奢华生活,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。

博主“郭美美Baby”年仅20岁,新浪微博的认证名为“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”,在微博上多次发布其豪宅、名车、名包等照片,被网友发现炫富后质疑“红十字会”的“经理”身家居然如此富有,“我们捐给红十字会的钱到哪去了?”
在漫天的质疑声中,“郭美美Baby”发布一条微博称其“所在的公司是与红十字会有合作关系简称红十字商会,我们负责与人身保险或医疗器械等签广告合约,将广告放在红十字会免费为老百姓服务的医疗车上。之前也许是名称的缩写造成大家误会”。
3个多小时后,“郭美美Baby”将上条微博删除,又发表一条微博解释,“红十字协会和红十字商会根本就是两个不同性质,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揪着红十字这三个字不放过呢,这跟人同姓或者同名是一个性质。”但随后这条微博也被删除。

相关回应
新浪致歉认证失误

郭美美微博炫富事件发生后,“郭美美Baby”的实名认证被取消,经新浪微博官方查实,“郭美美Baby”原认证说明为演员,在其最新微博上也有提及。将认证说明更改为“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”经过了她的申请,新浪微博表示在看到申请后没有进行严格审核。

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回应

郭美美微博炫富事件发生后,郭长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否认,“我压根就没有女儿,红十字会也没有所谓的商业总经理这种职位。”

中国红十字会声明

郭美美微博炫富事件发生后,中国红十字会亦在其网站上发布声明称,中国红十字会没有“红十字商会”的机构,也未设有“商业总经理”的职位,更没有“郭美美”其人。我国《红十字会法》和《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》及其他相关法规均有明文规定,禁止滥用红十字的标志和名称,并严格限制第三方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。

郭美美Baby微博回应

“郭美美Baby”2011年6月22日下午13时52分发布微博回应:“1.我和红十字协会没有任何关系;2.我不是红十字会会长或郭沫若先生的子孙。3.我当时新浪认证是演员。4.我所说的红十字商会并不是公司或机构名称。……”并没否认“红十字商会”的存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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